1、中心实行坐班制,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工作安排,按时到岗,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2、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上下班,不准迟到或者早退。
3、请假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前申请,经主管审批后方可执行。请假期间,应当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。
4、中心人员应当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,不得在实验室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行为。
5、工作期间短时间离开岗位处理事务,要和同事打好招呼,告知去向和返回的大致时间,落实好同岗替代的制度,确保不影响正常业务办理。
6、因人事工作安排因公外出,需至少提前一天报备,交接好工作,方可离开。
7、因私请假,原则上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,3天以内的,由实验中心主任审批;3天以上10天以内的,由主管院长审批,并报学校审核备案。经具有审批权限的领导审批同意后,落实好同岗替代的制度,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,方可外出。
8、工作期间不许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。
9、办公室保持整洁干净,无异味。
10、个人着装要端庄合体,不能穿短裤、拖鞋等。
本细则的解释权归中心所有,如有未尽事宜,由中心领导班子协商解决。最终具体以《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考勤与请假制度的规定》为准。
制定人:陈庆红
机械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(大连理工大学)
2023年9月